编号:犍不动登公﹝2019﹞117号
张加秀因保管不善,将犍国用(2010)第(一)-29262号 犍房权证2010字第YJ00215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声明人:张加秀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9日
文章来源: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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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登公﹝2019﹞117号
张加秀因保管不善,将犍国用(2010)第(一)-29262号 犍房权证2010字第YJ00215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声明人:张加秀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