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1﹞8号
我中心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以及执行协助通知书:(2020)川0104执恢178号之六对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201409120059X号抵押他项权证书已进行注销,因无法收回上述他项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1月13日
文章来源: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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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1﹞8号
我中心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以及执行协助通知书:(2020)川0104执恢178号之六对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201409120059X号抵押他项权证书已进行注销,因无法收回上述他项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