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1﹞45号
段光飞因保管不善,将犍房权证(2000)字第G006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
2021年3月12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2日
文章来源: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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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1﹞45号
段光飞因保管不善,将犍房权证(2000)字第G006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
2021年3月12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