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我县岷江航电工程安置点建设项目落地,现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收购乐山高新投犍为基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闲置土地,并对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
二、资金来源:
本次闲置土地收回收购资金来源于用于土地储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存量闲置土地的收回、收购及后续开发整理工作。
三、公示目的
为确保闲置土地收回收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四、拟收回收购地块信息
根据前期调查和评估,现将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如下:
拟收储地块信息一览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 块 面 积 | 用途 | 用地企业 | 电子监管号 | 拟收回 收购面积 | 市 场 评估价 | 拟收回 收购价格 | |
名称 | 性质 | ||||||||
1 | 犍为玉津镇YJZ21-16号地块 | 72.45 | 住宅 | 乐山高新投犍为基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地方 国企 | 5111232021B00128 | 72.45 | 7196.4 | 6200 |
五、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书面反馈:将书面意见邮寄至犍为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地址:犍为县滨江路347号,邮编:614400)。
电话反馈:拨打联系电话0833-4222987(工作日9:00-17:00)。
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示仅为收储价格公示,具体收回收购程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


川公网安备 51112302000109号